同学聚会作文300字【热】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【热】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抑或是生活中,大家都写过作文吧,作文是由文字组成,经过人的思想考虑,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,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同学聚会作文300字5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 篇1
一转眼,二十年过去了,我考上了博士生,现在是给大学生们当教授的。老同学突然说要同学聚会,我也想见见他们的样子呢!说着,我开着会飞的汽车,去了当地最豪华的饭店。
到了饭店,一进房间,就看到了不少老同学。李卓坤还是没有变,仍然是小学时那么好看;反而是我的同桌——王彦喆到是变了不少:现在是老板,也长胖了,头发也有点长了,眼睛也大了,也有力气了。
我坐到位子上,问他们:“你们当时考进了什么大学呀?”景彦博说:“铁一中。”王彦喆说:“二中。”李卓坤说:“我考进了清华大学呢,厉害吧!”同学们都投来了羡慕的神情。李卓坤问我:“你考了什么大学呀?”我说:“西工大呀。”同学们也十分惊讶。
菜上好了,我们吃起来,没有一点声音,只有夹菜的声音。
菜吃完以后,我们又去了KTV,五个同学到一个房间。我和李卓坤、李岱群、杨锦茹、张亚楠分到了一组,便在房子里一起唱起了《隐形的翅膀》、《爱的奉献》……
同学聚会完了,我独自一人开着车回到了自己的住处,回想起小时候的我们,脸上不禁呈现出了笑容。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 篇2
前几天,因为参加一个同学父亲的葬礼,和一帮初中同学聚在了一起,照例是唏嘘寒暄,照例是追忆从前,原来的小瘦子成了大块头,原来的小矮子成了大高个,原来的娃娃脸长皱纹了,原来骑破自行车的穷小子开悍马了,变化真大。
因为下午还要上班,我只喝了一点点的酒,以一个清醒者的角度,看着一个个同学红扑扑的脸,眉飞色舞的谈着上学时的趣事,精明熟练地交流着事业上的心得体会,志得意满地指点社会上的大事小情,信心百倍的描绘着将来的打算,真爽快。
想想原来初中,在学校我是多爱出风头的一个人,但现在反而静默于同学们的欢笑之中,特别是成家之后,变得不爱聚会,不爱去凑热闹,只和几个多年要好的朋友隔段时间打个电话,剩下的统统不再联系。说白了聚会无非就是吃吃喝喝闹闹,联络下感情,就像走过场一样,然后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,说明自己多年后混得还不错。
有多少人会在十年后、二十年后会想起你,想你课堂上的恶作剧,想你大撒把的帅气,用那两小无猜的笑语温暖失眠夜晚的枕席;有多少人十年后、二十年后能够不假思索的认出你,说出你的名字,抓着你的手絮叨当年的一个枣、半块梨……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 篇3
“曾经的约定成泡影,是因为我们当时太年轻、太幼稚”。对于那种同学聚在一起,喝酒、唱歌、打牌的聚会方式,大家也觉得实在是无法体现20年前的那种情感,这次一定来一次特殊的同学聚会。
王博说,作为70年代和80年代变革时代的人,他们同学之间的感情和其他时代的人相比,很特殊。当时佳木斯造纸厂是亚洲最大的,他和所有的初中同学都是厂子里的子弟。父辈之间的关系就特别好,没上学的时候大家就住在一个大院,高中没有分开前,几乎天天都在一起,感情自然比较深厚。“这个班级里的54个人,相互之间就是发小加同学的感情。”
但是高中毕业以后,这54个人开始分别。“当年初中毕业的时候,拍完合影,我们就约定10年后一定要相聚一次,那时太年轻、太幼稚了,并不知道10年以后的日子并不属于我们,大家其实那时都在忙着找工作,结婚生子谈恋爱。”王博说。
毕业后,同学们开始分散,到全国各地去读书。班长更是远嫁到日本,此后的十多年多数人都没能再联系。即便是在北京或上海一座城市里,也因为太忙而很少有机会坐在一起。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 篇4
时间过得可真快,一转眼,时间已经进入20xx年的10月15日。我正在饭桌前准备吃饭,一个电话打来了,原来是小学同学们要聚会,这可是20年来第一次同学聚会啊。我急忙穿上美丽的礼服,化上漂亮的妆,赶到了“聚会大饭桌”饭店。
同学们二十年没见了,都特别高兴,你一言,我一语,场面热闹极了。上菜了,咦?这道菜是什么做的呀?我忙拿出我发明的录味机,录味机有查找、储存功能,只要在机箱里放入一点有味的东西,它就会在“味库”里自动查找……我把这道菜的味道录入机器,开始查找,啊!原来是肉炒刀片鱼。
“呀!”刘靓叫出了声,是她不小心把筷子尖扎到了手心上,刘靓的手出血了。杨瑞雪连忙拿出她的激光手术刀,这种手术刀可以有痛苦的情况下做手术。杨瑞雪把一块人造肉移植到了刘靓的伤口上,一会,刘靓的手心就好了。
大家有说有笑,快乐地边吃边聊,把能想起来的二十年来的事统统说了个遍。大约三个小时过去了,我们也要回家了,大家依依不舍地告别,约定明年再见面。
我坐上“飞车”,“飞车”在空中不同的高度中行驶,不会发生堵车,就这样,我从四号线平安、顺利地回家了。
同学聚会作文300字 篇5
前几天的小学同学会,我看见角落里坐着一个高大的人,他的坐姿充满着和他的体型一点都不搭调的畏缩感。过了一会儿,我提前走了,从一条偏僻的近路去停车场。这条路上光线昏暗,前面正有一个人慢慢挪着步子,正是刚才那个人。我想起他来了。
他叫任俊杰,小学的时候就比我们整整高一个头。那时候,班上男生都挺活泼好动,很多时候一起玩闹,情绪高涨的时候,总会有人——有时候是我,有时候是别人,或者每个人都有过——提议:走,去揍任俊杰。揍是真的揍,但也不是每次都会动手,在我们情绪不那么高涨的时候只骂几句就完事了。这件事忘了是谁起的头,也没什么具体的理由,真要有的话,或许就是一拥而上把一个大块头揍得毫无反抗之力的那种爽快吧,这种感觉对半大少年来说具有相当的刺激感。
据说这件事后来传到了高年级的耳朵里,时不时也会有高年级的男生成群结队地来修理他,谁叫他长得那么高,比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要高——当然,这件事我也只是听说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发生过。想起了这些,我再次看向前面走着的那个看似高大强壮的人,他刚好走到一个转角处,从路灯照耀的区域踉跄地踏进黑暗之中——就好像有人推了他一把一样。